一、筆試安排
2015年3月21日-3月22日
外國語:2015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考試地點請見附件1;
業務課一:2015年3月21日下午2:00-5:00,考試地點請見附件2;
業務課二: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考試地點請見附件2;
注意:1)考試開始前1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有效證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驗。考試開始指令發出后,考生才能開始答卷。
2)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停止進入考場;
3)業務課二考技術經濟學的考生可以使用計算器,請提前準備。
二、復試安排
1.復試名單
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所有的公開招考考生和申請碩博連讀的考生。
2.復試安排(如有變動會及時通知)
復試時間為3月22-2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確定后,于3月21日張貼在筆試考場外。
3.復試辦法及要求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我校制定的復試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學院復試實施辦法:
1) 復試工作自始至終貫徹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觀評價、公開透明的原則;
2) 復試工作在本學院博士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組長由主管院長擔任,成員由研究生教育中心老師及有關專家組成;
3) 按專業成立博士生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博導資格的教師擔任。復試專家不少于3人,組長由相應學科負責人擔任。另安排復試秘書一名。
4.復試內容及考核方式
1) 復試主要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滿分15分),專業外語測試(滿分15分),專業綜合測試(滿分70分)三個部分。
復試為綜合考試,根據學科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的具體情況,對學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學研究作風、創新意識、綜合運用理論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的考察,同時考察考生外國語的聽力、口語水平等,測評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
2) 同等學力的考生復試階段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名稱不與初試科目和復試中專業知識筆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5.復試成績評定和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名復試小組成員當場分別為每位復試考生打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復試成績。
復試總成績=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合計15分)+專業外語測試成績(15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70分)。
6.資格審查
復試前,按照招生簡章的規定嚴格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請考生復試時攜帶以下材料:
1) 身份證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生提供學生證;
2)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主干課程成績單、2篇以上與所報考學科相關的學術論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排名前五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
7.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均需進行體檢,體檢時間為3月23日下午1:00-4:00,在校醫院保健科,無需空腹(飲食清淡),每人當場交體檢費50元。
三、注意事項
1) 請各位考生按時參加復試,注意時間和地點的安排,最好事先確認復試地點和時間;
2) 嚴格按照學院安排參加復試,缺考者,復試成績為零;
3) 請服從學院和考試專家的安排和要求。
管理與經濟學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15年3月17日